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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物业|海淀区曙光街道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合伙人”机制

北京组工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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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物业管理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今年以来,北京市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参与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部分小区先行先试,成效初显。今天起,我们陆续为您推荐典型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海淀区曙光街道党工委针对基层党组织统筹领导力欠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对立、社区治理主体职责错位等问题,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合伙人”机制。

一是形成六方责任主体

明确社区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主心骨”,社区居委会是“组织者”,社区全体业主是“当家人”(业委会是业主法定代表),物业公司是“大管家”,上级业务职能部门为“后援团”,参与社区服务保障的其他社会单位是“共建者”。由各社区党组织牵头,通过合伙人例会的形式研究制定《社区公约》,明确“合伙人”各方主体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二是建立社区台账手册

即社区问题台账手册,广泛征集、分类梳理影响群众生活的难点问题、居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社区资源台账手册,分类梳理涉及群众生活的水、电、气、暖等专业管理部门或上级职能业务部门,将辖区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文化服务等群团组织实行分类登记管理;社区“双报到”工作台账手册,将基层组织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详细梳理,按照工作性质、专业类别、活跃程度等情况进行分类登记管理。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

即组织共建机制,发挥辖区各类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将物业公司、业委会吸纳到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事务共决机制,明确重大事项、重要资金等重要议题,必须经各方合伙人通过平等协商、充分酝酿、共同决策;信息共享机制,在社区公共区域、楼门点位设置“社区治理合伙人公示栏”,定期公示相关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增进合伙人互信。“社区治理合伙人”机制的推行,初步解决了社区治理各方互信缺失的问题,解决了小区地下空间垃圾清运、电梯故障停运等影响群众生活的难题事项,以往社区业主方、物业管理方由于长期积累的矛盾纠纷,互相不信任、不理解、不合作、甚至互相敌对的局面得到了好转。

来源:海淀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张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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